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产品认证程序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产品认证程序

1.认证模式

现场检查 型式试验或检验 获证后监督

2. 认证流程 

申请组织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评审及标准审查→签订合同→文件和资料审查→组织现场审查(质量保证能力)→产品型式试验(产品抽样)→产品特性检验(或验证检验报告)→检查审定→批准认证→签订认证证书标志使用协议书→认证后监督(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产品抽样或验证)

2.1申请受理

2.1.1申请组织应真实填写《产品认证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认证产品的范围、型号、规格、生产场所、适用标准、认证单元划分等信息,并由申请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提供虚假信息将影响认证的公正性与有效性,相关责任由申请方承担。

2.1.2联合智业收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后,将组织申请评审。评审通过的,正式受理认证申请,并与申请组织签订《产品认证合同》;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或需补充材料的申请,将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以下为典型不予受理的情形:

    (1)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资质文件、法规文件、行政许可证明、强制性认证证书;

    (2)预计的检查时间因各种原因提供不了生产现场的项目;

    (3)企业近期发生过质量事故曝光,未提供整改有效的证明的;

    (4)产品质量问题曝光,受到行政检查部门查处;

    (5)申请组织从事的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被执法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被原发证的认证机构撤销证书,且不能证明导致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形已有效整改关闭的;

    (8)其它不可受理的情况。

2.2检查实施

2.2.1检查方案策划与准备

根据申请信息确定检查人日、选派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检查组。检查组通常由注册检查员、技术专家组成,确保其独立性与公正性。

2.2.2联合智业将审核安排提前通知申请组织并取得确认。

2.2.3文件评审

检查组长对申请组织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产品技术资料等进行评审,以确认其与认证要求的符合性,并为现场检查做准备。

2.2.4现场检查与产品抽样

2.2.4.1现场检查按首次会议、现场检查取证、检查组内部沟通、末次会议的程序进行。

2.2.4.2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质量保证能力体系运行有效性;

     (2)产品一致性控制(关键原材料、生产工艺、产品结构等与申请及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

     (3)生产与检验设备、人员能力、工作环境;

     (4)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如适用)。

2.2.4.3现场从生产末端或成品库随机抽取代表性样品,按要求封样,并送往具备CMA资质的检测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或检验。

2.2.5不符合项整改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申请组织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并向检查组提交整改报告及证据。检查组对整改效果进行书面或现场验证。

2.3认证决定与证书颁发

2.3.1根据现场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综合评审后作出认证决定。

2.3.2通过认证后,联合智业向申请组织颁发产品认证证书,证书信息可以通过联合智业官网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平台进行查询。

3.认证周期与监督

3.1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两次监督间隔不超过12个月。监督内容包括质量保证能力复查和产品抽样检验(需要时)。

3.2在取得认证证书后,获证组织如发生重大变更(如产品设计、关键工艺、生产场地等),应及时向联合智业申报,经评估或补充检查/检验后方可变更。

3.3获证组织可申请扩大产品认证范围。申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联合智业将进行评审,并可单独安排扩大范围检查,或与监督/再认证检查合并进行。

3.4认证证书到期前三个月,申请获证组织可提出再认证申请。再认证通过后换发新证书。

3.5 非计划监督审核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联合智业可对获证组织实施非计划(提前较短时间通知或不予通知)的监督审核或市场抽查:

    (1)收到对认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投诉;

    (2)认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投诉;

    (3)有信息表明获证组织可能不再满足认证要求;

    (4)为调查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

    (5)因应主管部门的要求或监督抽查。

 

                                                20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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