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信息保密规定
发布时间:
2026-02-06 19:36
来源:
为规范公司在认证活动中的信息管理,保护客户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认证过程的客观与公正,本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认证认可相关规范要求,就信息保密作如下规定:
1.本公司对认证活动中知悉的所有非公开信息(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
2.本公司及其所有人员(包括公司认证人员、公正委员会成员、合同方、外部机构人员或个人)均签署保密协议,依法对在认证活动中获得或产生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3.未经客户书面同意,本公司绝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其保密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为履行法定及合同义务(如向认可机构、监管机构报告)所必须的情况除外。
4.本公司拟公开涉及客户的信息前,将提前告知客户并获其同意,所有其他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客户自己公开的信息除外。
5.若客户因信息涉密或敏感,无法在审核中提供直接访问,应提前告知。本公司将评估此情况对认证结论的影响,并与客户协商解决方案。
6.公司审核组成员在审核现场不得记录客户指定的保密信息。审核结束离开前,应主动配合客户进行必要的检查确认。
7.本公司已建立并维护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类载体进行全过程的安全控制。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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